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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受托组织的《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 资金管理办法(修改)》专家论证会圆满召开-凯发国际版k8

时间: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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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立法工作的通知》(淮府秘〔2019〕32号)的要求,7月19日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受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该中心起草的《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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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会现场

本次主要邀请的协会专家成员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巡视员仲亚平、原法规处处长景焰、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张武扬、省司法厅立法一处调研员黄显鸿、省建设法制协会会长李晓纲以及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司法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和专家。

论证会由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蓝煜主持。蓝煜主任首先从四个方面介绍了修改《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过前期的调研,建议对《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统一按房屋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等。

李家冬秘书长报告了协会接受委托之后的相关工作情况,一是对全国及省内有关城市类似政策资料的搜集和分析,二是组建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团队,三是制定了完备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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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发表论证意见

根据议程安排,与会专家随后展开了论证活动,对《办法》修改的各项条款逐一的进行综合分析,从修改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进一步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了《办法》相关内容。研讨结束后,与会专家认为,本次《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稿)》合法合理,建议进一步对《办法(修改稿)》修改完善。按立法程序上报、审议。

最后,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程晋春对本次论证会取得的成果给予了肯定,并对组织承办此次论证会的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协会能结合这次论证会的诸位专家意见形成最终报告,为加快推进《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稿)》出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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