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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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更好服务住建行业法治建设,结合发展需要,协会决定公开征集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的可通过相关行业组织推荐或协会邀请方式入库。
二、工作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分类建档、资源共享、有偿服务”的原则。
(一)根据工作领域和特长,受邀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业务培训、法律咨询、专项服务、纠纷调解等符合协会服务宗旨的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领取劳务报酬;
(二)受协会推荐参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相关项目或委托服务等活动;
(三)不得借以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专家名义从事有损协会名誉的行为和活动;
(四)遵守本协会制定的有关专家库成员管理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协会邀请等方式进行。
(三)报名材料: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专家库成员报名表(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报名表中所填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法制协会专家库成员征集”,发送至邮箱:ahjsfzxh@163.com,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一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06室;电话:0551-62871242)。
(四)其他事项:本次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不予退还,协会将按保密程序处理申报人员信息。
四、聘任原则
本次征集工作分为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公布名单等程序。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将综合申报人员的专业背景、业务能力、行业影响、从业经历以及专家库成员结构要求等因素,进行择优筛选、分类建档。正式人选公布后协会将颁发聘书。
本公告由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负责解释。
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