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6
来源:
阅读:0次
字体:[] [] []
安徽省建设法制协会成立于1995年,属省级“5a”社会组织。协会主要服务于全省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住建系统普法宣传、法律培训、行业调研以及法律咨询等事务服务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1名行政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按照“精干高效、宁缺勿滥”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招聘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法学、中文(新闻)、建筑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日后出生)。
4.性格开朗,有较强的协调、沟通、统筹和团队协作能力。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出差,熟悉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6.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
7.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司行政事务工作经验或有网站、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运营经历,会驾驶者优先。
应聘人员如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可不受上述相关条件限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6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省建设法制协会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地址:凯发国际版k8)。现场报名人员同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疫情管控要求,如有不宜外出等情形的报名人员,可将相关资料扫描(清晰)发至邮箱: 1105937248@qq.com。报名人员经初选后,将对适格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其参加面谈(合则约见,勿访勿电)。
4.报名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406室。
联系人:张主任,电话:0551-62871242。
(二)考核及体检
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选择筛选(面谈、笔试等)方式,并最终结合相关成绩或综合考核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适合人选。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自理。
(三)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有体检不合格者,择优替补。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
福利待遇。免费提供午餐,其他相关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厅管社团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不受时限)。
2.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联系。应聘期间如因个人原因电话不畅造成影响,其后果自行负责。
3.招聘结束后相关报名资料按保密处理,不再退回。未录用人员将进入协会后备人才库,适时选用。
4.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022年5月26日